(國食藥監辦[2010]489號)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藥品監督管理局):
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函〔2010〕67號)精神,嚴格按照《關于基本藥物進行全品種電子監管工作的通知》(國食藥監辦〔2010〕194號)要求,做好基本藥物全品種電子監管實施工作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《藥品電子監管技術指導意見》,現予印發。請督促轄區內的藥品生產、經營批發企業結合實際,完成藥品電子監管的各項工作。
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
二○一○年十二月二十四日